促使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清理“黑加油点”,督促企业为外卖骑手购买职业伤害保险,推动政府指定噪声污染治理主管部门……去年以来,江苏检察推出系列创新举措,牵引基层检察官放大办案社会效果,守护公共利益,助力社会治理。

  “六长”出题 聚焦中心大局啃硬骨头

  “黑加油点”是一些地区公共安全治理中的“顽疾”。江苏泰州泰兴市也面临同样难题。去年,泰兴市将其交由检察机关牵头办理。

  “问题很严峻,也很棘手。”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夏行说。泰兴检察院初步调查表明,在S229、S356两条省道泰兴段沿线有6处柴油“黑加油点”,还有多辆流动“黑加油车”,在相邻城市间流窜作案。

  “‘黑加油点’大都租用居民门面房,设施简陋,多设于拐弯处。”夏行说,“如有车辆失控,抑或其他因素诱发爆炸,周边都是民房,后果不堪设想。”

  现实中,治理难点在于,各部门各管一头,各地区各管一片,给了“黑加油点”生存、闪躲空间。与此同时,市场有需求,不少工地工程用车,需要上门提供加油服务。

  泰兴检察院一边将排摸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一批案件;一边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促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将“黑加油点”彻底铲除,并推动合规油企上门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这是江苏检察推行“六长”出题,聚焦中心大局啃硬骨头的一个典型案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朱建勇介绍,2023年以来,江苏检察创新推行“‘六长’出题、检察机关答题”工作机制,目的在于运用司法手段,化解一些发展中的难题、治理上的顽疾。

  “六长”指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把手”以及政法委、检察院主要领导。

  “找准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朱建勇说,“‘六长’出题为地方化解了许多政府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的公共利益难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获‘六长’出题625题,涉及680项公益保护事项,已完成答题622题。”

  以案为鉴 放大办案效果助力治理

  外卖平台为外卖骑手代理注册个体工商户,在一些地区被视为新就业形态,然而背后却隐含权益保障问题。

  “这是以合作名义掩饰聘用实质。”江苏苏州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谢玲玲说,骑手被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外卖平台之间变成合作关系,表面看自由度更高,但在法律层面也失去“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在工伤举证认定、劳动维权等方面将处于弱势地位。通俗而言,一旦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骑手理论上将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注册在昆山的一家外卖平台就曾这样做。相关问题线索经由最高检指定办理后,江苏省检察院牵头苏州、昆山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案件办理,最终促使相关企业整改,为骑手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案件办理没有停留在企业整改。昆山检察院又在外卖骑手中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探讨,最终将案件暴露出来的、骑手关注的深层次问题和一系列建议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

  2023年5月,昆山市人社局以外卖骑手人群为重点开始探索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试点范围覆盖昆山范围内头部外卖平台,推动相关企业按照每单0.05元的标准在骑手接单时自动为其缴纳职业伤害保险。

  “一件个案办理最终上升为一个职业群体的保障机制的建立。”谢玲玲说。据初步统计,截至记者采访时,相关保险机构已收到职业伤害确认申请470余件,合计支付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等在内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超400万元。

  “案件是社会治理的一面镜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谭大金说,“以案为鉴,把每一起或每一类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根源分析透彻,对于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价值。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这起保护外卖骑手权益的案件就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去年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回复评选活动。谭大金介绍,此举正是以评选活动带动办案检察官们透析案件发生根源,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及法治化水平。

  据统计,2023年,江苏检察机关针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研判报告662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67份,其中30余份检察建议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或出台规范性文件。

  以事立案 一体履职从根上化解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噪声污染占比上升,困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据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20至2022年,噪声污染投诉数量连续三年占全省环境投诉第一位,占比从45.6%上升到48.3%。

  2023年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时,有关人大代表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介入,并通过法律途径推动问题解决,增强老百姓获得感。

  2023年3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噪声污染一事以事立案,设立专案组,各设区市检察院设专案分组,同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成立本级工作专班,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是问题关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严中良介绍,噪声包括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四大类,其监管职责涉及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存在“九龙治水”之难。

  严中良进一步解释,2022年6月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9个条款对19项噪声违法行为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然而,在专案办理前,江苏仅有南京一个设区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相关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其他设区市政府均尚未明确。

  针对这一现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办案力度,解决一批噪声污染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推动各地尽快指定监管执法部门,解决噪声污染治理的关键难题。

  江苏省检察机关从2023年2月开始,三级院一体履职,历时一年开展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94件,制发检察建议228份,磋商210件次,公开听证48件次,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

  在办案的同时,又以案促治,通过典型案件透析、召开听证会等多种举措,推动12个设区市完成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噪声污染监管部门指定工作,最终解决了噪声污染防治的关键难题。

  “统计数据表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受理承办的噪声信访事项同比下降30%。”严中良说,“以事立案,三级院一体履职,是工作机制的一次创新,增强了办案力度,也从根上化解一个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

  今年2月,江苏检察治理噪声污染案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本报记者朱国亮)